经许昌市人民政府批准,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4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此次网上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2019年第四批网上拍卖出让宗地方案明细表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出让年限 |
公开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每次增幅价(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开发程度 |
备注 |
红线面积(平方米) |
绿线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规划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1 |
CS2019-4#(示范区FD09-2#)宗地 |
魏文路以西、隆昌路以南 |
住宅 |
61195(91.79) |
70年 |
35157(383.02/亩) |
35157 |
352 |
61195 |
53415 |
<2.9 |
<25% |
≥35% |
<80 |
<154903.5 |
现状 |
此次出让4宗地,示范区FD09-2#和FD13-2#宗地受让人必须将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其余两宗地受让人必须将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第一个月必须缴清50%)。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受让人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超过60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其余出让要求详见网挂系统出让须知。 |
2 |
CS2019-7#(示范区FD13-2#)宗地 |
宏腾路以南、规划道路以西 |
住宅 |
70053(105.08) |
70年 |
32365(308/亩) |
32365 |
324 |
70053 |
66308 |
<2.5 |
<25% |
≥35% |
<80 |
<165770 |
现状 |
3 |
CW2019-1#宗地(东城区B3-2a#) |
青梅路以西、陈庄街以北 |
住宅 |
47493(71.24) |
70年 |
25324(355.47/亩) |
7598 |
254 |
47493 |
/ |
<2.9 |
<25% |
≥35% |
<80 |
<137730 |
现状 |
4 |
CK2018-70#(开发区67#局部) |
屯田路西段以南、延安路以西 |
住宅、商服 |
71200(106.8)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3031(122.01/亩) |
3910 |
131 |
71200 |
65552 |
住宅<2.5、商服<3.5 |
住宅<25%、商服<40% |
住宅≥35% |
住宅<70、商服<100 |
<175614 |
现状 |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
此次出让4宗地,示范区FD09-2#和FD13-2#宗地受让人必须将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清,其余两宗地受让人必须将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第一个月必须缴清50%)。
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受让人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超过60日的,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1)地块如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地块如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7月8日登录河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ngtjy.cn/home.jsp,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8日16时(以网挂系统接收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申请无效。
五、拍卖时间及网址:
拍卖报价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9:00起(各宗地具体时间参照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网址:河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ngtjy.cn/home.jsp)。
六、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拍卖出让须知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35号)文件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5号)文件规定,明确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土地竞拍,我局将在后置资格审核时增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审核,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将拒绝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但相应责任。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拍卖开始后,方可参加限时竞价。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XP/Win7/ Win8;浏览器请使用IE8.0、IE9.0、IE10,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河南CA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
九、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拍卖交易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
1、网上拍卖出让业务(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374-2988661;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事宜0374-2968027
2、出让宗地情况(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 咨询电话:0374-2988527
特此公告。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