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来宾市人民政府批准,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2018)24 |
宗地总面积: |
34679.5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来宾市维林大道与翠屏路交叉口西北角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3004.7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4.038万元 |
备注: |
用途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
宗地编号: |
G(2018)25 |
宗地总面积: |
52221.9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来宾市华侨大道与侨兴路交叉西南角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7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9399.96万元 |
加价幅度: |
156.666万元 |
备注: |
用途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11月14日 至 2018年12月03日 到 广西华盛拍卖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17号国际经贸大厦15层F座)或来宾市国土资源局11楼1105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11月14日 至 2018年12月03日 到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11楼11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0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2月0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12月04日10时00分 在 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中心3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21号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11楼1105室)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772-429308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来宾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