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CY2017013 |
宗地总面积: |
530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揭阳产业转移园旭日大道以东、洞天街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8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公共设施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6217BA0102 |
起始价: |
205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2月04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 |
备注: |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
宗地编号: |
KG2017017 |
宗地总面积: |
130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中心路以东、渔十六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2并且小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0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17117BA0410 |
起始价: |
48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50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2月04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13日11时00分 |
宗地编号: |
RC2017021 |
宗地总面积: |
10662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榕城区仙桥片区莲花大道以西、望江南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2并且小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00417BB0068 |
起始价: |
44005万元 |
加价幅度: |
250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2月04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13日12时00分 |
备注: |
建筑限高≤80(其中,红线图中建筑高度控制线以北部分≤50)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拖欠市政府地价款的,均不可参加竞买。KG2017017号和RC2017021号地块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CY2017013号地块已明确产业(行业)准入条件,因此不接受个人或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13日 至 2017年12月11日 到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2月04日 至 2017年12月11日 到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2月11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CY2017013 号地块:2017年12月04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 ;
KG2017017 号地块:2017年12月04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12月13日11时00分 ;
RC2017021 号地块:2017年12月04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12月13日12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拖欠地价款的,不得参与竞买。如参与竞买并成交的,其竞买行为自动失效,该竞买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交纳相应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全额成交价款应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结清,所有款项均须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支付,不得抵偿其他任何债务。
(四)成交后,由市土地资源储备开发中心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人将竞买保证金缴入市财政局,剩余部分由竞得人直接缴入市财政专户;市土地资源储备开发中心负责与市财政局进行宗地成本核算,按标准拨还有关测绘、土地评估等费用。地块负担的公共设施用地(包含负担道路及绿化)均纳入宗地成本核算。
(五)CY2017013号地块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向产业园管委会提出产业(行业)准入申请,取得该管委会审核同意。竞得人凭审核意见书,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未能取得审核同意的,该竞买行为自动撤销,相应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六)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额成交价款应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结清。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七)KG2017017号、RC2017021号地块竞得人如需另行设立单项开发公司开发受让地块,应于网上报名时同时提出申请,股东名称及各自所占份额应与申请人一致,并应在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持单项开发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到我局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只能以申请人名义申请不动产登记;若单项开发公司在地块成交后10日内成立的,可由单项开发公司直接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根据揭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揭市规设拍字〔2017〕第013号和揭市规设拍字〔2017〕第016号),KG2017017、RC2017021地块需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幼儿园。其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交付相关单位使用管理;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居委会)建成后,移交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使用管理;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所在地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申请人,请通过访问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jysggzy.com)进入交易平台,并在该平台上下载本次挂牌的出让公告、须知及有关文件,同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十)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莲花大道东、临江北路北
联 系 人: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0663-8228287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揭阳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