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具体四至范围:东至林地;南至水田;西至林地;北至规划森林大道,详见宗地图。 2、出让地块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三通”,宗地红线内“土地基本平整”。
宗地编号: |
441802008009GB00094 |
宗地总面积: |
145642.6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辖区内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土地用途明细: |
商服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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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19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1月3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 |
备注: |
1、根据清远市城乡规划局清城分局于2017年8月25日核发的规划文件(案卷编号:用地许可B2017-0212),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要求:容积率≤2(计容建筑面积≤291285.24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地上建筑限高≤100米;项目需结合周边地块整体开发。 2、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0日内,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移交土地。 3、该项目建设时间为3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对发现并核实竞买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对于房地产用地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6、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向社会公布的在相关领域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
本次挂牌地块重点建设动物保护及展示旅游项目的配套商业设施;项目需结合周边地块整体开发,竞买人或其控股公司拥有“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资格,且拥有经营管理大型旅游项目达10年以上的经验。竞买申请人须凭清远市旅游局出具的审查文件方能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10日 至 2017年12月11日 到 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1月30日 至 2017年12月11日 到 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2月1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441802008009GB00094 号地块:2017年11月30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12月13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竞买者应持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登陆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三)对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且成功上传竞买资格审查文件的竞买申请人,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在挂牌期限截止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交易的,网上交易系统启动5分钟限时竞价程序,并按规定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地块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tzyjy.qyggzy.cn/portal/)浏览、下载。
2、本次出让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外资准入和外资管理的规定。
4、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资格审查按以下要求实施:
(1)提交竞买申请前,清远市旅游局就本挂牌出让公告第六条第四款所列的竞买条件和要求,对竞买申请人作出审查,并出具相应书面审查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限内(工作日),向清远市旅游局提交能够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地块成交后,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就本挂牌出让公告第六条第一、二、三款所列的竞买条件和要求,对竞得人作出审查,并出具相应书面审查意见。
竞得人应当在地块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凭《竞价结果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审查。
(3)通过清远市旅游局审查的申请人,向清远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当按照网上交易系统的提示,上传清远市旅游局出具的审查文件,并确保上传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清远市旅游局和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不能通过清远市国土资源局审查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6、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提出;如需咨询资格审查具体要求的,请自行向清远市旅游局、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了解。
7、联系方式
(1)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首层南侧
网址:http://gtzyjy.qyggzy.cn/portal/
联系电话:0763-3780016
(2)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85605
(3)清远市旅游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4299
(4)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部门: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3361953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