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详见台规条[2017]00016号,同时必须符合《关于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产业导向及投资指导目录的批复》(台政函[2012]12号)、《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产业导向及投资指导目录>有关内容的通知》(台集发[2014]49号)以及《渔舟路以东、东海大道以北工业出让地块土地开发建设协议书》要求。
宗地编号: |
台海(土)告字[2017]043号 |
宗地总面积: |
558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渔舟路以东、东海大道以北DXQ010-0112-02地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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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2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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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1608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19日15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该地块产业条件电池制造业(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除外)。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集聚区东部新区外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个月内在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内按有关规定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08日 至 2017年10月17日 到 台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08日 至 2017年10月17日 到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18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大楼3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台海(土)告字[2017]043号 号地块:2017年10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10月19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3)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www.tzshyyyyj.gov.cn)、台州市招投标网站(www.tzztb.com)及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4)报名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府大道777号民泰银行大楼3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台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女士 刘先生 卢先生
联系电话:0576-88685126 0576-88909677 8809651
开户单位:台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台州市建行
银行帐号:1900001040002783 900101040017771 1207011219049088838 33001663500059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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