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汉川市人民政府批准,汉川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P(2014)47号 |
宗地总面积: |
743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汉川市新河镇东方红村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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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14717BA0335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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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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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P(2016)22号 |
宗地总面积: |
3200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汉川市滨湖大道以西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8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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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14717BB0333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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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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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宗地为商住用地:商服40年,住宅70年。(地上商业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0%)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9日 至 2017年10月13日 到 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楼或人民大道268号汉川市国土资源局六楼汉川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9日 至 2017年10月13日 到 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楼或人民大道268号汉川市国土资源局六楼汉川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1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10月17日10时00分 在 汉川市白云国际大酒店二楼商务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汉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三楼或人民大道268号汉川市国土资源局六楼汉川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549564854 0712-8392172 0712-8281095
开户单位:汉川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汉川支行、交通银行孝感汉川支行
银行帐号:211010122500010015、711110888018010009266
汉川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