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舟山市人民政府批准,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定海区招拍挂地块SF-2017-004 |
宗地总面积: |
1525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定海区昌国街道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9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12117BA0055 |
现状土地条件:交地时现状为净地 |
起始价: |
13458.4956万元 |
加价幅度: |
2.0392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02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12日15时00分 |
备注: |
1.该地块应配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少于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产权无偿划归政府。2.该地块确定为带建筑设计方案公开出让,原则上按杭州九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建筑立面及地块平面布局允许适当优化,如有调整需报规划部门批准;3.地块内住宅楼为3幢,日照要求、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限高、绿地率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需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4.该地块按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昌国街道办事处与被征收人签订的《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内容承担安置房交付义务,总安置房屋70套,总安置面积7630平方米,其中75平方米户型9套,95平方米户型20套,115平方米户型24套,135平方米户型17套。地块内统筹平衡安置户型,具体拟安置房屋户型及位置分布需在建筑方案设计时予以明确,并征得舟山市定海旧城区改造建设办公室同意;5.该地块商品房在对外销售前,先由被征收人抽签确定具体安置房号,即在所有面积对应的拟安置房屋中,由被征收人通过抽签方式直接抽取安置房号;6.地块内安置房屋由舟山市定海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每平方米13000元的价格向地块开发商进行回购.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参加申请(在舟山市区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单独申请参加竞买。在定海区外的企业竞得本宗地后,须在定海区内注册成立全资新公司。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3日 至 2017年10月10日 到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13日 至 2017年10月10日 到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1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定海区招拍挂地块SF-2017-004 号地块:2017年10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10月12日15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凭《成交确认书》在10日内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不按期或反悔不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未按有关承诺按时支付成交地价款的,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本次成交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支付的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三)竞得者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定金,定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竞得者须在出让金支付期限内开具收款收据向我局申请办理转账手续;未竞得者,在竞买结束后开具收款收据向我局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80)2282879
开户单位: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新城支行
银行帐号:33090901381000019206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