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晋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晋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17-6 |
宗地总面积: |
738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红星街北、西环路东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土地用途明细: |
医卫慈善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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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5月24日 至 2017年06月13日 到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附属楼一楼交易大厅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5月24日 至 2017年06月13日 到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附属楼一楼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1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6月13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7年06月20日09时30分 在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附属楼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其它:
1、建筑后退四界:
详见选址规划图。
2、机动车停车位: ≥0.6车位/100㎡建筑面积
非机动车停车位 ≥3车位/100㎡建筑面
3、日照标准:界内半数以上病房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日照,界外住宅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日照。
(二)、有关要求
1、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线,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线(详见用地红线图);
2、建筑节能必须达到国家、省节能标准要求;
3、地界范围内的现有建(构)筑物应在工程建设前全部拆除;
4、在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前,应进行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相关要求查明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以确保工程安全;
5、项目建设时,除应满足本规划条件要求外,还应满足《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该宗地为医疗卫生用地,竞买人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出让条件
本宗地出让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出让范围内的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费用自理。
(四)、报名与审核
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到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等有关资料,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截止时间为二0一七年六月十三日下午五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与银行资信证明
本宗地竞买保证金425万元,银行资信证明850万元。
(六)、耕地开垦费
该宗地须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七)、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已签订合同逾期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无偿收回土地。
(八)、出让方式
本宗地为公开拍卖,报名不达三家组织挂牌。
(九)、其他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为准。
(十)、公开出让时间、地点及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436号
联 系 人:郭颀 张航
联系电话:0356-203073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晋城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