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批准,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G70-2号 |
宗地总面积: |
7148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二区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7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大于或等于24 |
土地用途明细: |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36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8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306817BA0033 |
起始价: |
193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06月12日08时3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21日09时3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工业项目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方面要求。所有地块成交后一年内项目未能正式通过环保、安全审批的,取消竞得人受让资格,成交确认书无效,退还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本金。 2、对允许自然人报名参加竞买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授信额度按拟竞买地块面积确定,不得少于50万元/亩。 3、对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外资引进要求的地块,在报名时提交由地块所在乡镇(街道)与竞买人签订的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外资引进协议书以及竞买人出具的承诺书。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竞买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除外),在取得地块所在乡镇(街道)和区经信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的确认意见后,到上虞区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竞买。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置政府保留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6月12日 至 2017年06月19日 到 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6月12日 至 2017年06月19日 到 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19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6月19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0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0]G70-2号 号地块:2017年06月12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6月21日09时3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5-82398110
开户单位: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167905864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上虞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