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按照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利州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耕地保护股、地质环境监测站、龙潭乡国土所会同龙潭乡政府,组织当地村组干部和相关人员一行对龙潭乡万龙路沿线3处被损毁耕地进行实地踏勘,现场听取了情况介绍,并就复垦相关问题做了交流沟通。
此次指导就土地复耕事宜提出八点意见。一是明确复耕地块数量及四至范围。二是注意避免将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作为耕作土层填埋物。三是渣土推填作业要考虑地质环境安全,不得形成新的安全隐患。四是未实施或未完工的支挡、排水等防治工程要及时衔接相关部门及人员,按照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在汛期来临前实施到位。五是已建成的支挡、排水等防治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要考虑后期的附加载荷情况,考虑复耕的可行性。六是按照相关规程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七是积极衔接区城管分局、水务局,做好工作交流沟通,细化实施方案,科学实施整治。八是防治工程建设的监管及建成后的运行管护由龙潭乡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