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YC2017- XC-1 |
宗地总面积: |
904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永川区望城路90号金翔化工(A、B、C、D地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6102.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备注: |
该宗土地建设用地面积90492平方米(其中A地块4127平方米、B地块6037平方米、C地块30757平方米、D地块4957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绿地率≥30%,建筑密度≤35%。其中A、B地块容积率≤2.0,计容建筑面积≤20328平方米,建筑层次≤6层;C、D地块容积率≤3.11,计容建筑面积≤249857平方米,建筑限高≤60米。出让价金起始价30513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2月18日 至 2017年03月13日 到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2月18日 至 2017年03月13日 到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3月14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17年03月14日15时00分 在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23-49811950
开户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永川支行
银行帐号:3116 0101 0400 1863 4
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