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洞头区9月底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
- 【打印本文】【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16-9-10】
9月9日,温州市洞头区国土资源局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动员会暨洞头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发放攻坚大会。会议明确全区将于9月30日启动不动产登记工作,届时意味着土地、房产、林地等不动产分散登记的历史从此结束。
据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指的是将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进行统一登记,实施后可进一步明确不动产的归属。原来的“土地证”、“房产证”等将被“不动产权证”一证取代。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部署要求,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
我区2015年11月11日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置及职责整合工作,同时经过10个多月的努力,已全面完成机构设置、人员划转、经费申报、设备采购、场所落实工作。近期,国土局还将加快推进完成与住建、农林水利、海洋与渔业等部门的数据、影像、档案资料移交入库工作。
据悉,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设在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该中心通过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一套完整规范的登记流程,实现不动产业务受理科室“一站式”办结。
同时,为做好新旧产权登记系统的衔接工作,避免重复申请,方便群众办证,从9月9日起零时起,暂停受理土地证遗失补证、更正和注销,以及房产证遗失补证、注销和农房办证等事项。从9月21日零时起,停止办理土地及房屋登记的各项业务。从9月27日上午9时,开始按新的办证程序预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9月30日起,正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洞头区国土资源局 颜厥坚 吴乐丹)